在CANDY家的留言,起因是一篇奇文~
那文真的很妙,莫名讓我看得心情快活~
連近日帥氣的昌珉&妖媚中著喜感的俊秀,都無法拯救的我的懶病,也因為這奇文而被拯救了!(笑倒)
CANDY你千萬不可以關板唷~不然我就沒得看了!

以下七嘴八舌的留言板:

serena 我幫大家找了選擇權的條文:208條:「於數宗給付中得選定其一者,其選擇權屬於債務人。但法律另有規定或契 約另有訂定者,不在此限。」

棕熊 請問,那個選擇權,用白話文解釋一下可以嗎←這人對法律用語很沒概念

小魂 指債的關係成立時有數個標的時,通常是由債務人決定選擇哪一項標的而為給付,所以和選擇要不要簽約是天差地遠...唉,沒時間真是一個很恐怖的錯誤啊...

jolly 那我可以這樣想﹝選擇權﹞嗎?
在生活方面完全粗神經的俊秀兩袖清風又忘記領錢,只好跟英雄哥簽署性愛合約,以肉償債3次。至於這3次要在車上.床上.流理台上or用騎乘式.正常式.蓮花式,就是俊秀的選擇權了。是這樣嗎XDDD
雖然這契約無效,但雙方OK就OK啊~不行!我不能把這導向18禁XDDD

以下是在CANDY家的留言:

"違反善良風俗的合約 , 根本自始不生效力。"這句話,是google性愛契約時,copy下來的。
由此可知,錯誤的言論,以訛傳訛,真的很恐怖。
尋問了法律朋友----確定無效, 是自始當然絕對無效,所以違反公序良俗是無效。
因為我不是法律系的,所以真的搞不懂,使用不夠精確的句子,實在抱歉。。(我好認真唷~但我沒輸 XDDDDD)
請讓我以下面的小劇場謝罪。


前情提要:
在生活方面完全粗神經的俊秀兩袖清風又忘記領錢,只好跟英雄哥簽署性愛合約,以肉償債3次。
金傻秀傻歸傻,但也不是真的二百五,簽完名蓋完印之後,覺得事有蹊蹺,就跑去問神起中公認最聰明的沈昌珉有關契約的法律問題。

『昌珉啊~昌珉啊~你幫哥哥看看,這份契約是不是可以不用履行?』

沈昌珉聰明歸聰明,但其實對法律一知半解,只是從小就被灌輸烏鴉都懂反哺、猛獸不會反嗜餵食者之觀念,於是跟俊秀說:『俊醬,你有聽過吃果子拜樹頭、吃米拜鋤頭嗎? 就算契約違反公序良俗,但雙方當事人同意就是同意,如果你不履行的話,誠信原則會哭哭唷! 』

俊秀被昌珉的俚語跟專有名詞搞得頭昏腦脹,小嘴呆張發出一聲『呃......』正要點頭同意時,又急急忙忙地開口:『昌珉啊~難道我真的沒有選擇權嗎?』

『俊醬,即便如果你不簽約就會三餐不濟,儘管雙方有著懸殊的社經地位,但你一開始的確有選擇不簽約的權利。不過,你既然選擇簽約,就有義務履行,我剛剛說了如果你不履行,誠信原則會哭哭唷~~』昌珉正經八百地再次重申。

俊秀聞言都快急哭了:『『昌珉,那我該怎麼辦??』

『俊醬,沒關係,雖然你喪失了第一次的選擇權,但你還有履行給付標的的選擇權。這樣好了,你就赤裸身體充當一次人肉壽司轉盤好了,這樣也算肉償吧!?』


人肉壽司轉盤?! 

金俊秀全身上下只穿了一件薄若蟬翼的絲質淡紫色內褲,生魚片壽司擺在他那滑嫩白皙的身體上,冰冷的生魚片與溫熱的皮膚接觸,引起體內一陣陣騷動顫抖,而內褲的主人正站在眼前,雙眼佈滿情慾,一手拿著筷子,一手拿著哇沙比‧‧‧‧

安堆! ! 這不就是真人版的【人為刀俎、我為魚肉】嘛! ! 金俊秀像波浪鼓似的搖擺著頭,雙手抓上沈昌珉的大手,用彷彿被哇沙比嗆到的溼漉漉的眼神望向昌珉,『昌珉啊~不行~不能這樣,我們選擇別的方式好不好?』

昌珉雖然在動影片方面小有專精,對誘惑有一定的定力,但眼前的可是極品的天然誘受,儘管東窗事發後自己可能會被在中懲罰的半死,昌珉仍舊不懷好意地挑眉,挑釁地開口:『別的方式? 但我們俊秀哥還沒有經驗吧~ 』

俊秀聞言酡紅著一張俏臉,氣急敗壞的叫囂:『你管我有沒有,就算沒有,反正我學習能力強,一定做的比你棒! 』

『真的嗎? 不如我先示範給你看吧! 念在俊秀是第一次,那我們就選正常式跟床上吧~ 』昌珉說完不給俊秀反應的時間,立即將俊秀壓向床鋪,雙手靈活地伸入俊秀衣服的下襬,撫摸上那細嫩滑膩的胸膛,展開第一波教學。

以上,至於俊秀的學習能力好不好,雙金的契約內容如何履行,昌珉事後有無被在中懲罰,就交給各位了! (拍肩)
再次重申:上面的昌珉完全只是個對法律知識一知半解的半調子,請各位親辜看完後直接把法律相關文字DELETE掉,謝謝!



以上,貨真價實充滿反諷的意味。XDDDDDD
另外,
我真的覺得有好多親辜都好專業而且都好有幽默感唷~~
每次看回應都會笑到快打滾!!
candy你真的不能關版唷!!!(到底要講幾次)

我終於能體會我朋友跟人筆戰的心情了,不過他是為了流浪動物奮戰,我是為了守護東方神起的寵物奮戰 (雖然我沒去戰場..笑毆)


再補充,
其實我覺得他中文能力也不太行說........一句話的主詞換來換去的.......= =
讀法律的人應該具有一定的中文能力,難怪他讀的不怎麼樣...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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